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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3分期收款业务

2016/10/12 13:44:54点击:

举例:A 公司 2007.5.1 与B 公司签订一份分期收款销售合同。合同规定销售数量为 10 个,销售总金额为 1000 元,货款分三次收取,2007.5.30 第一次收取 300 元,2007.6.30 第二次 300 元,2007.7.30 第三次 400 元。又知该批商品的总成本为 600 元
1、在“基础设置”-“购销存”-“收发类别”中增加“分期收款出库”出库类别

2、“核算”-“科目设置”-“存货对方科目设置”中增加“分期收款出库”的出库类型和销售类型,设置“分期收款出库”出库类型对应的对方科目为“分期收款发出商品”

3、发出商品时,填制 10 个商品的销售发货单,含税单价117元

4、由销售发货单生成销售出库单

5、对销售出库单正常单据记账后,通过“购销单据制单”生成凭证

6、查询明细账,库存商品账中已经减少了该存货

7、按照合同,第一次收款日,由销售发货单生成销售票据,修改票据数量为 3,确认销售收入为 300 元

8、通过客户往来制单中生成凭证

9、查询“销售”-“销售明细账”-“发货单结算收款勾对表”未开票货物

10、但这时查询“销售统计表”查询的毛利是该次收入减去所有成本的毛利

11、第二次收款日,遵循第一次收款的操作步骤,仍由销售发货单生成销售票据(如果手工填制票据的话,系统反倒会自动又产生销售发货单)。这样,到最后一次确认收入时,毛利应该是正确。